一、认识自考
1.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制度
1981年,我国开始试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以下简称“自学考试”)。1988年,国务院颁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以行政法规形式确定自学考试是“个人自学、社会助学、国家考试相结合的高等教育形式”。199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规定:“国家实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制度”,以法律形式确定自学考试是我国高等教育的基本制度之一。
自学考试制度是世界上规模最大的、最能体现终身教育理念和学习型社会特点的开放式高等教育制度,它以国家考试为主导,以个人自主学习为基础,有广泛的社会教育资源参与助学活动,是富有中国特色的“没有围墙的大学”,是自学成才的摇篮。
自学考试学习方式灵活、工学矛盾小、费用低,实行“宽进严出”,“教考分离”,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受性别、年龄、民族、种族和已受教育程度的限制,均可参加自学考试。自学考试采用学分累计的方式逐步完成学业,学习者完成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并取得合格成绩,完成毕业论文或其他教学实践任务,思想品德鉴定合格者准予毕业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国家承认其学历。符合学位条件的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由有学位授予权的主考学校依照有关规定,授予学士学位。
参加自学考试的群体十分广泛,涵盖了工人、农民、管理人员、少数民族、解放军、武警官兵、公安人员、残障人士和监狱服刑人员等。
自学考试为人民群众平等接受高等教育提供了机会和制度保障,深受社会各界欢迎。
(以上信息来源于中国教育考试网,教育部教育考试院主办)
2.什么是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以下简称自学考试)是对自学考试参加者(以下简称考生)进行以学历考试为主的高等教育国家考试,是个人自学、社会助学和国家考试相结合的高等教育形式。
考生按省级教育考试机构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报名并参加考试,在取得一门以上(含)课程合格成绩后,由省级教育考试机构为其建立考籍管理档案。考生在取得专业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合格成绩、完成主考学校毕业考核或论文答辩等其他教学实践任务、思想品德鉴定合格、符合毕业条件的,可按规定申请毕业;获得自学考试专科、本科毕业证书者,国家承认其学历。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由有学位授予权的主考学校依照有关规定,授予学士学位。
(以上信息来源于中国教育考试网,教育部教育考试院主办)
3.如何理解个人自学、社会助学和国家考试?
个人自学是考生所开展的自主学习活动,其途径多种多样。考生可根据自身条件和意愿自主选择学习方式,可以自己读书学习,也可以参加各类教育机构组织的课程学习。
社会助学是指各类高等学校、教育培训机构和其他社会力量通过面授、函授、网络等多种形式,为考生创造学习条件,对其所选课程进行教学、辅导或培训的教育活动,其目的是协助考生更好地掌握课程内容,达到专业计划规定的培养要求。
国家考试是指自学考试作为国家教育统一考试,由各省级教育考试机构在省级考委和教育行政部门的领导下,组织与管理本地区的考试实施工作。自学考试课程根据命题的组织和使用范围分为全国统一命题课程和省级命题课程两类。全国统一命题课程指在全国范围内统一使用由国家教育考试机构或指定的命题中心组织命题的课程,省级命题课程指在本省范围内使用并由本省教育考试机构组织或省际间联合组织命题的课程。无论全国统一命题课程还是省级命题课程,均属自学考试国家考试课程。
(以上信息来源于中国教育考试网,教育部教育考试院主办)
二、专业设置
4.广东省自学考试有哪些专业?
可在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考生入口—公开查询—专业查询。或在公告栏内查询《广东省自学考试专业计划简表》。
5.如何理解专业停考与过渡期?
广东省自学考试委员会可根据国家法规政策、全国考委要求、已开考专业的社会需求变化及实施情况决定停考专业。专业的停考工作会按正常程序进行,在充分考虑了考生权益的基础上,提前公布并设置必要合理的过渡期。停考专业详情可在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官网查询(建议使用关键词“停考”)。
三、主考学校
6.自学考试的主考学校是什么?
依据《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规定,主考学校是担负部分自学考试职责的普通高等学校,由各省、市、自治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以下简称省考委)遴选并接受省考委的领导,协助省级教育考试机构开展专业和课程等相关的自学考试工作,包括参与课程设置及课程考试标准制定、参与命题和评卷、负责有关实践性学习环节的考核、在自学考试毕业证书上副署等。
7.广东省自学考试有哪些主考学校?
可在广东自学考试管理系统—考生入口—公开查询—主考院校查询。亦可在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官网查询相关文件(建议使用关键词“主考学校”)。
四、考试安排与使用教材
8.如何了解广东省自学考试各专业中笔试课程的考试安排?
目前广东省自学考试每年开考3次,分别为1月、4月、10月。广东省自考办将会提前公布下一年度各专业开考课程(笔试)的考试时间安排,可在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官网查询。(建议使用关键词“开考课程考试时间安排”)
9.广东省自学考试课程(笔试)如何安排?
广东省自学考试课程考试由全国统一命题课程(简称国考课)和省级命题课程(简称省考课)两类构成,其中国考课考试时间由全国考办安排,省考课由广东省自考办安排。根据全国考办相关规定,国考课只安排在4月和10月开考,各省不得另行安排。省考课根据广东省各专业实际情况安排至每年的1月、4月、10月。
10.广东省自学考试各门课程(笔试)的教材如何选择与购买?
广东省考办每年公布的《广东省自学考试开考课程考试时间安排和使用教材》(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官网查询)相关附件中,会列明各门课程的使用教材。自学考试课程使用教材均为公开出版物,考生可通过各类线上或线下渠道自行购买,也可通过微信查找广东省教育考试服务中心小程序书店根据考试科目进行订购,订购成功后以快递方式送达。
五、学位授予
11.自学考试是否可以授予学位?
根据《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符合相应学位条件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人员,由有学位授予权的主考学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的规定,授予相应学位。
12.如何授予学位?
我省学位授予工作的管理部门是广东省学位委员会,高校为学位授予单位。对于参加广东省自学考试的人员,建议在报名或参加主考学校组织的实践性学习环节考核前,向相关主考学校咨询学位授予相关事宜及注意事项。
六、报名报考
13.广东省自学考试收费标准是多少?
根据《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规范全省教育部门教育考试行政事业性收费及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发改价格[2022]442号),我省自学考试笔试每人每科次52元;非毕业论文(设计)类实践学习环节考试每人每科次150元;毕业论文(设计)类实践性学习环节考试每人每科次270元。
14.残疾考生参加自学考试如何申请合理便利?
残疾考生参加自学考试需考试机构在考试期间提供合理便利的,应在报考课程前持本人身份证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向当地市考办提出正式书面申请。
15.自学考试每年安排几次报名报考?
目前,广东省自学考试每年安排3次考试,分别定在1月、4月和10月,报名报考的具体安排会在省教育考试院官网、官微及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上公布。
16.如何获取当次自学考试的准考证?
一般情况下,当次考试开始前10天考生可登录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或通过省考办公布的其他途径自行打印准考证;特殊情况的,在省考办规定的时间段内打印准考证。准考证须用普通A4纸打印,严禁擅自涂改。
17.考试不合格的课程能否参加下一次考试?
根据《广东省自学考试实施细则》第二十条规定,考试不及格者不予补考,可参加该课程下一次的考试。
18.自学考试报考对年龄、学历是否有要求?
根据《广东省自学考试实施细则》,凡在广东省境内居住和工作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受性别、年龄、民族、种族和已受教育程度限制,均可按规定参加自学考试。港澳和台湾同胞、海外侨胞及外籍人士均可参加我省自学考试。
19.忘记自学考试管理系统登录密码如何找回?
考生忘记本人自学考试管理系统登录密码的,可通过自学考试管理系统自带的密码找回功能自行找回密码。如因更换手机号码等原因无法找回的,可联系当地自学考试办公室协助找回密码。
20.如何变更自学考试管理系统中绑定的手机号码?
考生可通过自学考试管理系统自行解绑手机后重新绑定。如因更换手机号码等原因无法自行解绑的,可联系当地自学考试办公室协助解绑后再自行绑定手机号码。
21.自学考试实践考核如何报考?
根据《广东省自学考试实施细则》,我省自学考试实践考核由主考学校负责。考生应按相关主考学校公布的实践考核要求报考,如有疑问的,直接向相应主考学校咨询。
22.报考时重复缴费,能否退回考试费用?
自学考试报考过程中,考生如重复缴费的,重复缴费部分待银行核对后将通过原缴费途径退回。
23.如果无法参加本次自学考试,是否记入诚信档案?
在开展建立自学考试诚信报考档案试点的地市(广州、深圳、清远),考生违背《广东省自学考试诚信报考承诺书》,当期考试缺考2门课程或以上,将被认定为无故缺考,并记入考生诚信报考档案。考生可通过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官网查阅《关于做好建立广东省自学考试考生诚信报考档案试点工作的通知》了解相关规定。
24.考生报考自学考试,登录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发现没有本人相片,无法报考,怎么办?
根据《关于加强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在自学考试管理系统中没有照片的准考证号将无法报考自学考试。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到当地自考办办理补齐照片等考籍信息变更事宜,以免影响报考。
25.自学考试实践性学习环节考核成绩如何查询?
根据《关于做好2019年我省自学考试实践考核开考安排汇总和成绩上报工作的通知》(粤考办〔2018〕31号),省考办一般在6月、12月分别集中向考生公布上半年和下半年实践考核成绩。考生可通过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http://www.eeagd.edu.cn/selfec/)及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其他途径查询考核成绩。已完成实践考核但未能查询到成绩的考生,请径向相关主考学校咨询。
26.对自学考试成绩有异议,如何申请复查?
考生如对本人某科成绩有异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向参加考试所在市自学考试办公室提出成绩复查申请。各地市自学考试办公室在当次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以内安排具体受理时间和地点,请考生密切关注所在地市自学考试办公室公布的具体受理时间和地点,过后不再受理成绩复查申请。
27.自学考试在线报名失败的,如何正式报名?
考生因面容特征变化等原因无法在线进行正式报名的,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及早到当地市自考办(或其指定途径)进行现场正式报名。
28.自学考试准考证号码总共多少位?
自学考试考生准考证号码总共12位。考生完成报名后,应牢记准考证号码。
29.每次报考自学考试课程时,能否选择两个考区同时报考?
考生可根据各考区考位供给情况选择考区报考,每个考生每期考试只能报考一次,且只能选择一个考区参加考试。考区和报考课程一经考生确认,不得增加、删减、更改。
30.报考自学考试时,已经确认的课程还能修改吗?
报考自学考试,考生在确认报考信息前,须认真核对选择的考区和报考课程是否正确。考区和报考课程一经考生确认,不得增加、删减、更改,确认报考后所交报考费一旦网上缴纳,不予退还。
31.报考自学考试时,已保存但未确认的报考信息能够修改吗?
报考自学考试,考生在确认报考信息前,可以修改报考信息。
32.如何确认自学考试报考缴费是否成功?
报考自学考试时,完成缴费后必须再次登录自学考试管理系统,检查交费状态是否为“已缴费”,以此确认是否报考成功,如遇问题应及时与各市自考办联系。
33.能否凭电子身份证参加考试?
不能凭电子身份证参加考试。所有考生均须凭网上自行打印的当次考试的准考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含临时身份证、公安机关出具的用于参加国家教育考试的带照片的身份证明,不含电子身份证;军人、港澳和台湾同胞、海外侨胞及外籍人士可持考籍登记的对应证件)参加考试。
34.考生参加自学考试时,需要提前多久到达考点?
一般情况下考生可在考试前1小时抵达考点,如因疫情防控需要再提前的,考生可根据考点所在地考办发布的信息提前达到,并按照考点要求有序等候进入考点。
35.参加自学考试时,多门课程在不同的考点,如何应考?
考生应在考试前提前熟悉、规划好应考路线,避免考试迟到。
36.考试时,最早可以在什么时候交卷?
根据考场规则,不得早于当科考试结束前30分钟交卷出场,考试结束前30分钟内可以交卷。
37.自学考试迟到多久不能参加考试?
开考15分钟后,不得进入考点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38.参加自学考试能否携带智能手表?
智能手表不得带入考场。
39.自学考试能否自己携带草稿纸?
参加我省自学考试,不得自行携带草稿纸。
40.自学考试哪些课程不能使用计算器?
考生在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高等数学(一)》等17门课程考试时,不能使用任何型号的计算器;其余有计算要求的课程,允许使用简单的、没有程序存储功能的计算器。考生可以通过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官网查阅《关于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使用计算器问题的通知》了解详细规定。
41.如何查询自学考试诚信报考档案?
考生本人可登录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查询本人历次考试的诚信报考档案。
42.如何申请诚信报考档案修复?
考生如因自然灾害、疫情防控、突发疾病、意外事故或其他不可抗力,以及参加其他类型国家考试、单位工作学习安排等,不能参加当次自学考试的,可在考试结束后10天内向当次考试所在市考办提交相关佐证材料,说明理由,提出诚信报考档案修复申请。
43.能否携带涂改液、修正带参加自学考试?
涂改液、修正带等与考试无关的物品不得带入考场。
44.参加自学考试,应注意哪些着装问题?
考生参加自学考试时,不得穿背心、拖鞋以及部队、警察、执法等类型的制服进入考点和考场。
45.违规处理文书将如何送达?
考试违规处理事先告知书和违规处理决定书将按照当次报考时考生确认的联系手机和通信地址邮寄。
46.考生可否同时报考两个或多个自学考试专业?
可以。自学考试实行学分累计制,考生可按照自身需求报考适合的专业、课程。申请毕业时,必须符合广东省自学考试委员会公布的专业考试计划等相关毕业条件,并按规定办理手续。
47.某专业已经停考,但该专业部分课程在其他专业仍开考,考生能否报考?
考生必须按照相关停考专业的文件规定执行,只要在规定的停办毕业截止时间前取得该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合格成绩,可按规定申请办理毕业手续。
48.自学考试如何选报合适的专业?
考生可根据广东省自考办公布的开考专业、课程等情况,结合自身的工作、兴趣、文化层次、学习能力,选择专业报考。一般来说,无高等教育学历的考生应先报考专科专业,具有专科或专科以上层次学历证书的考生,可直接报考专升本专业。
49.自学考试是否可以转考其他专业?有什么限制?
自学考试实行学分累计制,考生报名时可按照自身需求选择适合专业,如需跨专业报考不需要再次进行报名,只需选择另一专业的课程继续报考参加考试,考试成绩合格的课程学分计入个人考籍档案。
50.了解广东省自学考试的官方渠道有哪些?
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官网、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微信公众号以及各地级市招生考试的官方网站,主考学校(继续教育)官网。
51.考点所在地市发布的自考防疫要求与省考办发布的自学考试疫情防控考生须知不一致怎么办?
省考办对当次考试组考防疫提出基本要求。根据疫情防控属地管理原则,考生须按考点属地防疫政策要求执行,请考生留意考点属地的最新防疫要求。
52.考点因疫情防控需要取消考试,报考费是否退还考生?
考点因疫情防控需要取消考试,报考费将按原缴费渠道退回,考生无需申请。
七、免考
53.凭前置学历申请免考自学考试课程有什么规定?
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等学校及自学考试专科以上(含专科)的毕业生(及肄业生、退学生)报考自学考试,根据有关规定,可申请免考已学过并考试成绩合格的有关课程。本科结业可视同专科学历,可使用结业的合格成绩办理专科层次课程的免考。
54.如何办理凭前置学历免考手续?
考生登录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通过考籍管理模块中的凭前置学历申请免考功能提交申请后,向当地县(区)考办提交身份证、毕业证书和完整成绩表的原件及复印件。如成绩表是从本人档案中复印的,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须在复印件上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如成绩表是从原毕业学校复印的,须由原毕业学校教务处在复印件上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考生提交材料并经市考办审核通过30个工作日后,可登录系统查询办理结果。
55.肄业生、退学生、结业生,在哪里办理前置学历免考申请手续?
肄业生、退学生、结业生须到当地县(区)考办现场办理免考申请手续。
56.凭等级证书申请免考自学考试课程有什么规定?
根据有关规定,可申请此类免考的等级证书包括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NCRE)、全国英语等级考试(PETS)、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CET)、剑桥商务英语考试(BEC)和西班牙外语水平考试(DELE)的相关等级证书,以及中国物流职业经理资格证书、中国销售管理专业水平证书、中英合作采购与供应管理职业资格证书、移动商务技术工程师证书、嵌入式技术工程师证书(此类证书的免考课程规定,详见相应专业的考试计划说明)。
57.如何办理凭等级证书免考手续?
考生登录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通过考籍管理模块的证书免考申请功能提交申请,由系统自动对证书进行核验。如核验通过则无需现场办理免考手续;如核验不通过,则按规定到当地县(区)考办提交身份证、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考生提交材料并经市考办审核通过30个工作日后,可登录该系统查询办理结果。
58.考生是党校毕业,所学课程与自学考试课程内容相同,能申请免考吗?
考生必须是在具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毕业,学历层次符合免考规定。
59.考生具有高等教育专科学历,所学课程与自学考试本科专业的必考或选考课程名称和学分相同,能申请免考吗?
考生必须是在具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毕业。由于学历层次不同,对同一名称的课程学习、考试要求不同,所以专科层次的课程成绩只能申请免考自学考试的专科层次的课程(包括专科专业的所有课程及本科专业的加考课程),不能免考自学考试本科专业的必考课程和选考课程。
60.已取得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证书,在系统未查到自学考试课程00018、00019的免考成绩,怎么回事?
从2008年下半年开始,在我省考取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证书(NCRE)的自考生将自动获得00018、00019两门课程的免考成绩,但考生如有以下情况之一,则无法自动获得此两门课程成绩,需办理免考手续:(1)在外省考取的证书;(2)2008年上半年或之前获得的证书;(3)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中记录的姓名及身份证号与报考NCRE时登记的信息不符;(4)持有多个自学考试准考证;(5)先获得NCRE证书后取得自学考试准考证。
61.申请了部分自学考试课程的免考,对申请学士学位有影响吗?
考生申请了免考并且审核通过的自学考试课程,成绩记为“免考”,不记录具体分数。关于申请学位的规定,请直接咨询相应主考学校。
62.专科未毕业学生,能否用专科的成绩办理免考?
考生申请免考必须提供具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的专科毕业证书,专科未毕业,不能用就读专科期间的成绩办理免考。
八、转考
63.考生想把成绩转出外省(转入广东省),通过什么途径办理手续?
(1)网上办理。考生在我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提交转出外省或外省转入申请后,由系统将采集的图像与考生信息数据库进行关联校验,采取信息化手段与公安部门人口库等权威渠道开展图像比对。如校验通过,可直接进入省考办审核环节,考生无需现场提交材料;如校验不通过,考生仍须前往当地市考办现场办理相关转考手续。
(2)现场办理。考生在当地市考办规定时间内到县(区)考办打印《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考登记表》,并签字确认;然后提交该登记表、我省及外省准考证、身份证等有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64.转出外省有什么规定?
(1)考生应当在转入地取得一门或者一门以上课程合格成绩,并取得转入地考籍后,再办理转出手续。
(2)考生在因违反有关考试管理规定被停考或者延迟毕业期间,不得转出。
(3)已经取得某专业全部课程合格成绩的考生,只能在我省办理毕业手续,不得转出。
(4)已用于办理毕业的课程合格成绩,不得转出。
(5)考生办理转入手续未满一年的,不得转出。
(6)免考取得的课程合格成绩不得转出。未通过理论课程考核的,其对应的实践环节考核成绩不得转出。毕业论文成绩不得转出。
65.如何办理转出外省手续?
(1)省考办审核通过后的考生考籍档案将按分别于每年上半年3月上旬和下半年9月上旬寄出。其中,申请上半年转出的考生,必须在2月15日前办理转出手续;申请下半年转出的考生,必须在8月15日前办理转出手续。
(2)考生的个人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身份证号)必须与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记录信息一致,如有变动,应先办理考籍信息更正手续。
(3)考生须将同一准考证的全部有效成绩一次性转出,如需同时将两个以上准考证的成绩转往同一省份,须先办理合并准考证,再使用目的准考证办理转出手续。
(4)考生登录我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通过考籍管理模块中的转出外省功能提交转出申请后,由系统将采集的图像与考生信息数据库进行关联校验,采取信息化手段与公安部门人口库等权威渠道开展图像比对。如校验通过,可直接进入省考办审核环节,考生无需现场提交材料;如校验不通过,考生仍须前往当地市考办现场办理相关转考手续。
(5)需现场办理转考手续的考生,应在当地市考办规定时间内到县(区)考办打印《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考(转出)登记表》,并签字确认;然后提交该登记表、我省及外省准考证、身份证等有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6)每年的3月10日、9月10日后,考生可以登录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查询转出的相关情况。若转出成功,可按转入省有关规定办理转入手续。
(7)考籍档案转出后,我省不再保留考生的考籍信息及成绩,考生亦不可再使用已转出的准考证办理相关考籍业务。
66.外省转入有什么规定?
(1)转考考生应当在我省取得一门或者一门以上课程合格成绩,并取得我省考籍后,再从原报考省办理转出手续。
(2)转考考生在原报考省因违反有关考试管理规定被停考或者延迟毕业期间,不得转入。
(3)已经取得某专业全部课程合格成绩的考生,只能在原报考地省级考办办理毕业手续,不得转入。
(4)免考取得的课程合格成绩不得转入。毕业论文成绩不得转入。
(5)转考考生应当按我省公布的专业考试计划参加考试,其原考试合格课程与现考试课程的替换关系按我省有关文件执行,如转入课程在我省无对应课程(含代码)的,不予转入。
(6)转考考生应当在我省取得专科不少于5门、本科不少于4门的课程合格成绩,方可在我省办理毕业手续。
(7)我省不办理实践环节考核课程成绩转入。在我省申办毕业,必须取得相应专业对应主考院校的实践环节考核合格成绩。考生如需使用转出省的实践环节考核课程成绩,可凭相关材料与所报专业的主考院校联系。
67.如何办理外省转入手续?
(1)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转入手续。其中,考生档案在3月份转入我省的,办理时限为当年的3月1—25日;考生档案在9月份转入我省的,办理时限为当年的9月1—25日;如逾期办理,考生档案将被退回转出省。考生在我省记录的个人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身份证号)必须与转出省所记录的个人信息一致,如有变更,须提供公安部门的相关有效证明材料。
(2)考生登录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通过考籍管理模块中的外省转入功能,提交转入申请后,由系统将采集的图像与考生信息数据库进行关联校验,采取信息化手段与公安部门人口库等权威渠道开展图像比对。如校验通过,可直接进入省考办审核环节,考生无需现场提交材料;如校验不通过,考生仍须前往当地市考办现场办理相关转考手续。
(3)需现场办理手续的考生,登录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通过考籍管理模块中的外省转入功能,查实我省考办已经接收到转出省考办寄出的考籍档案,记下外档号,到县(区)考办打印《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考(转入)登记表》,并签名确认;然后向县(区)考办提交该登记表以及我省准考证、身份证的原件和复印件,并在复印件注明外档号。县(区)考办收集并验核考生材料后,打印《外省考生考籍转入凭证》交考生,证件原件退回考生。县(区)考办将考生材料统一集中报市考办。市考办验核考生材料后,在复印件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分别在每年上半年3月31日前和下半年9月30日前将考生材料以及《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考(转入)登记表》上报省考办。
(4)省考办审核后,不返回书面结果,考生可通过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查询审核结果。审核通过的考生,可使用该系统的毕业预测功能查询报考专业所需通过的课程。
68.如何办理合并准考证手续?
(1)网上办理。考生在我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提交合并准考证申请后,由系统将采集的图像与考生信息数据库进行关联校验,采取信息化手段与公安部门人口库等权威渠道开展图像比对。如校验通过,可直接进入省考办审核环节,考生无需现场提交材料;如校验不通过,考生仍须前往当地市考办现场办理相关转考手续。
(2)现场办理。考生登录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通过该系统中的考籍管理模块的合并准考证号功能提交申请,然后在当地市考办规定时间内到县(区)考办提交源准考证、目的准考证、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考生申请合并准考证号中的源准考证号是指将不再使用的准考证号码;目的准考证号是指将继续使用的准考证号码。县(区)考办收集、核验考生的材料后,原件退回考生,并打印《办理合并准考证号凭证》交考生;然后将考生材料统一集中报市考办。
市考办核对考生材料,校对考生两个准考证号的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身份证号、相片);在复印件上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打印《合并准考证号审核表》与有关材料一并交省考办。
(3)省考办审核后,不返回书面结果,考生可通过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查询审核结果。
(4)考生办理合并准考证号后,源准考证号记录的全部成绩及违规记录将转移到目的准考证号,目的准考证号记录的原有成绩及违规记录保持不变。合并后的源准考证不能再使用,考生不可再用于报考或办理其他业务。
69.自学考试考籍档案转到广东后,需要转回原转出省或转往其他省,如何办理?
考生须先按规定完成外省转入手续,再办理转出外省手续。
70.自学考试考籍档案已转出外省,需要转回广东,如何办理?
考生需自行联系外省考办,按外省的相关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将考籍档案退回广东省,再按照广东省外省转入的业务流程进行办理。
71.参加自学考试的过程中,想转考其他专业,如何办理手续?
考生如需从A专业转考B专业,无需办理任何手续,只要取得B专业的专业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合格成绩,申请毕业时选择B专业即可。
72.转出凭证在哪里开具?
考生在当地县(区)考办办理转出手续后,由县(区)考办开具转出凭证。
九、毕业
73.在广东省,能否使用同一准考证号在不同地市参加自学考试或者申请毕业?
在广东省内,取得自学考试准考证号后,可以在各地市报考自学考试开考的课程或申请毕业。
74.考生已达到自学考试专科、本科专业的毕业条件,可否同时办理专科、本科专业的毕业手续?
可以。详情可参阅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首页关于办理毕业的公告。
75.如何办理毕业申请手续?
自学考试毕业办理时间上半年为6月中旬,下半年为12月中旬。详细规定请参阅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首页关于毕业办理的公告。
76.如何办理学历证明?
考生办理当次毕业登记手续后,因工作需要等情况要求开具学历证明的,可登录广东省自学考试网上办事服务系统(网址:www.eeagd.edu.cn/selfec/)申请办理。经省考办审核通过后,考生即可自行下载、打印加盖电子印章的相关证明。
77.遗失广东省自学考试毕业证书,可以补办吗?
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毕业证书遗失不予补发。考生可凭准考证号、有效身份证件(须与办理毕业证的证件一致)及密码登录我省自学考试网上办事服务系统,向省考办申请办理毕业证明书。提交申请后,考生可在20个工作日后登录该系统查询办理结果。如省考办审核通过,考生可自行下载、打印。
78.遗失广东省自学考试毕业生登记表,可以补办吗?
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毕业生登记表遗失,不予补发原毕业生登记表。考生可凭准考证号、有效身份证件(须与办理毕业证的证件一致)及密码登录我省自学考试网上办事服务系统,向省考办申请办理毕业生登记表复印件,复印件上加盖“与原件相符”和“广东省自学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公章。提交申请后,考生可在7个工作日后登录网上办事服务系统查询办理结果及领取时间,并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省考办领取。
79.专业计划调整后,已取得合格成绩的课程符合本专业的顶替规定,需要办理顶替手续吗?
符合我省专业计划调整文件规定的课程,考生不需办理任何手续,只需在申请毕业时,在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中选择该专业相应的顶替关系,系统会自动进行课程顶替。
80.专业计划经过多次调整,顶替关系较多,如何判断能否毕业?
考生可以登录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进入“毕业预测”栏目,按要求设置好相应的条件,即可进行毕业预测,如对系统默认的顶替关系有异议,可自行在系统选择顶替关系再重新进行毕业预测。
81.考生未领取自学考试课程合格证,是否影响办理毕业手续?
考生未领取自学考试课程合格证不影响办理毕业手续。符合专业毕业条件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申请毕业。
82.考生取得A主考学校的毕业论文合格成绩,申请毕业时,能否选择同一专业的B主考学校毕业?
不可以。实践考核课程(包括毕业论文)必须在考生申请毕业的主考学校完成,并取得合格成绩。
83.党校大专毕业生,能否申请自学考试本科毕业?
按规定,申请自学考试本科毕业时,必须持具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或以上)学历证书。
84.考生已经取得自学考试的某专业毕业证,现想报考其他专业,需要办理新准考证吗?
考生可以使用原来的准考证继续参加考试,无需再办新准考证。
85.已用于办理过毕业的课程合格成绩能否继续使用办理其他专业毕业?需要办理免考手续吗?
已用于办理过自学考试毕业的课程合格成绩依然有效,可继续使用办理其他自学考试的专业毕业,无需办理免考手续。
86.考生在系统中记录的身份证号是15位的,如果不办理升级为18位,对毕业有影响吗?
考生在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中记录的身份证号为15位,对办理毕业手续没影响,毕业证书上记录15位身份证号码;如果需要使用18位的身份证号码申请毕业,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考籍信息更正手续。
87.学历证明申请表要求单位盖章,待业人员如何办理?
考生可根据实际情况提交个人申请表。
88.系统中前置学历登记信息的不同审核状态,分别代表什么意思?
考生在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登记前置学历信息后,审核状态的具体含义如下:
(1)省初审属实:表示考生的前置学历信息已通过省考办的初步审核,等待省考办复审。
(2)省复审属实:表示考生的前置学历信息已审核通过。
(3)省初审不属实(省复审不属实):省初审不属实(省复审不属实)的状态下,考生可以如实修改相关信息。考生登录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在前置学历信息填写页面,拉动横向的滚动条,查看不通过的原因,然后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修改后,状态将自动调整为“未查验”,请耐心等待省考办审核。
(4) 材料待补:表示省考办对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材料进行审核后,确认了考生的应届毕业生身份,考生可在各地市考办规定时间内办理毕业申请手续。考生取得毕业证后,须在规定时间内准确补填前置学历毕业证号及学历认证信息等相关内容。
(5)应届已补,待省初审:表示应届毕业生已补填前置学历相关信息,等待省考办审核。
89.考生登记前置学历信息后,为什么有的人提交后会自动查验通过,有的人却显示“未查验”?
目前,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已与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数据对接,考生提交前置学历认证信息后,由系统自动对学历证书进行验证。如考生所填毕业专业名称等相关信息与学信网注册的信息完全相同,系统将自动查验通过,并显示“省复审属实”状态。如验证不通过,则显示“未查验”,转入人工审核流程,15个工作日后可查询结果。
90.普通高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在登记前置学历信息时未取得前置学历毕业证,能否申请当年6月自学考试毕业?
普通高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在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登记前置学历信息时未取得前置学历毕业证的,可暂不填写前置学历毕业证号及学历认证信息,亦无需向省考办提供学校出具的在读专业及预计毕业时间的书面证明。
注意:此类考生取得前置学历毕业证后,须于7月3日前登录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补填前置学历毕业证号及前置学历认证信息,提交省考办核查。未按时补填的,视为放弃本次毕业申请。
91.本科结业能否作为前置学历?
具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的本科结业,可视同专科学历,可用于登记前置学历信息,办理自学考试本科毕业。
92.考生专科毕业后,更改了姓名或身份证件号码,登记前置学历时,应该填写哪个信息?
考生登记前置学历信息时,按照本人专科毕业证书的相关信息如实填写;申请自学考试本科毕业时,须提交公安部门的有效证明材料。
93.考生专科毕业后,更改了姓名或身份证件号,无法在系统成功提交前置学历登记信息,怎么办?
请携带身份证、专科毕业证及公安部门的有效证明材料到当地市考办现场办理。
94.登记前置学历信息时,系统要求填写16位在线验证码,可是考生只有12位验证码,怎么办?
考生须在12位验证码后面补充4个“0”。
95.前置学历是非自学考试毕业,登记前置学历信息时错选自考类型,会影响毕业吗?
不会。
96.技师学院、技工学校的毕业证书,能否申请自学考试本科专业毕业?
按规定,申请自学考试本科毕业时,必须持具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或以上)学历。
97.毕业申请是什么时间?
每年6月中旬和12月中旬,具体时间及安排请参阅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首页关于毕业办理的公告。
98.毕业申请时,考生可否更换毕业照片?
可以。自考毕业证书电子注册图像应使用毕业生本人近期(一般为毕业前一年以内)正面免冠彩色头像的电子图像文件。
99.何时采集毕业证照?
每年6月中旬和12月中旬,在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提交毕业申请时,按系统提示同步完成。
100.如何采集毕业证照?
详情请参阅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首页关于毕业办理的公告。
101.采集毕业证照有什么要求?
详情请参阅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首页关于毕业办理的公告。
102.已毕业考生,可以更换毕业证照吗?
凡已办理自学考试毕业手续的考生,不能更换照片。
103.教育部学信网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没有显示本人照片,怎么办?
考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复印件、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前往广东省教育考试院来访接待室或地市考办办理补照片的相关手续。
104.国外学历可以作为前置学历吗?
考生如持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可登录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登记前置学历信息,经省考办审核通过后,可用于办理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的前置学历。
十、其他
105.如何办理成绩证明?
考生可登录广东省自学考试网上办事服务系统(网址:www.eeagd.edu.cn/selfec/)办理成绩证明。
106.考生需要英文成绩单,该如何办理?
目前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尚未出台全国统一的自学考试专业课程名称的英文规范,所以省考办只能提供中文版自学考试成绩单。如用人单位需核实该成绩单的真实性,可凭成绩单上的在线验证码在指定网站(http://www.eeagd.edu.cn/selfec/)查验真伪,亦可来函来电向省考办核查相关情况。考生如需翻译自学考试成绩单,可咨询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或相关公证部门办理。
107.自学考试卡片式准考证现在还可以使用吗?
广东省从2018年10月起不再统一制作卡片式准考证,之前已发放的卡片式准考证不再作为参加自学考试的凭证,但仍可按相关规定继续用于办理考籍方面的业务。
108.自学考试专业计划调整后,已取得合格成绩的课程是否继续有效?
考生已取得的自学考试课程合格成绩依然有效,具体规定可参阅相应专业的计划调整文件。
109.考生参加自学考试的时间较长,以前取得的课程合格成绩是否有效?
目前在广东省已取得的自学考试课程合格成绩均有效。考生可登录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查询本人的课程合格成绩,如发现有错漏的,可按规定办理历史成绩更正手续。
110.考生参加同一门课程考试两次(或以上),且都取得合格成绩,系统中记录哪个分数?
考生取得同一门课程两次(或以上)合格成绩,原则上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记录高分成绩。
111.哪里可以找到各地市考办和各主考学校的联系方式?
各地市考办、主考学校的联系方式及地址可参阅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首页公告。如有变更,以各单位公布为准。
112.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网址是什么?
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网址:www.eeagd.edu.cn/selfec/。
113.广东省自学考试网上办事服务系统网址是什么?
广东省自学考试网上办事服务系统网址:www.eeagd.edu.cn/selfec/。
114.2002年前的自学考试毕业生,学信网上没有学历注册信息,怎么办?
考生可登录教育部学信网,按照相关指引申请学历认证。如需帮助,请咨询广东省学历认证中心(联系电话:020-37626800)。
115.考生遗失自学考试毕业证书,可以到哪里办理毕业证明书?
考生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办理自学考试毕业证明书:
(1)网上办理。考生可凭准考证号、有效身份证件(须与办理毕业证的证件一致)及密码登录我省自学考试网上办事服务系统,向省考办申请办理毕业证明书。
(2)现场办理。考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或毕业生登记表复印件,前往广东省教育考试院来访接待室办理相关手续。
116.考生需补办自学考试毕业生登记表,怎么办理?
(1)网上办理。考生可凭准考证号、有效身份证件(须与办理毕业证的证件一致)及密码登录我省自学考试网上办事服务系统,向省考办申请办理毕业生登记表复印件。
(2)现场办理。考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复印件,前往广东省教育考试院来访接待室办理相关手续。
117.如何办理考籍信息更正手续?
考生可通过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的考生信息查询功能查核本人的基本信息。非重要信息可通过基本信息维护功能直接修改;姓名、性别、证件号码等重要信息如需变更,可办理考籍信息更正手续。
考生登录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通过考籍管理模块中的考籍信息更正功能提交申请后,在当地市考办规定的时间内向县(区)考办提交准考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等相关材料。其中,(1)身份证号从15位自然升级为18位的,可直接在该系统提交申请,由系统自动核验;(2)办理姓名、身份证件信息更正的,需提供户口簿以及公安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材料。提交材料并经市考办审核通过30个工作日后,再登录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查询办理结果。
118.考生能否更换系统中采集的报名照片?
考生的报名照片原则上不予更换,如由于照片头像模糊、本人整容以及服刑人员刑满释放后等情况,确需更换照片的,须到当地市考办现场办理,提供本人与有效身份证件相同的规格为宽480像素*高640像素,分辨率300dpi,24位真彩色的电子相片。
119.为什么自考生没有学籍档案?
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应考者取得一门课程的单科合格证书后,省考委即应为其建立考籍管理档案。
120.自考如何更换报名的主考院校?
无需更换。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选择主考院校做实践考核和毕业论文,毕业时选择该学校作为毕业学校(承办主考学校)。
121.2002年之前的自考毕业证书如何进行学历认证?
2002年之前的自学考试毕业生,如需进行学历认证,可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https://www.chsi.com.cn/),按照相关指引办理认证手续。
122.已获得研究生录取资格的考生,当年6月申请自考本科毕业,9月入学时毕业证书还没发放,但高校要求提供证书,怎么办?
6月申请毕业的学历证书数据,经省考委及教育部审核通过后,将于8月份上传学信网,届时考生可登录学信网打印电子注册备案表(学历认证报告),向研究生学校提供该表并说明相关情况。期间,如需帮助,可联系广东省教育考试院(电话:020-62833628)。
123.姓名有生僻字,在系统无法输入,怎么办?
生僻字请使用大写拼音字母代替。
124.姓名均是拼音字母,输入系统时,姓氏与名字之间需要保留空格吗?
不需要。
125.姓名均是拼音字母,输入系统时,需要区分大小写吗?
必须全部使用大写拼音字母,且不能留空格。
扫一扫
手机端打开